標題 「古寧頭戰役75週年」圖徽甄選活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李君偉
日期起迄 2024-05-13 00:00~2024-05-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13 09:06:27
訊息內容

壹、目的
為緬懷古寧頭戰役參戰官兵犧牲奮鬥精神,藉由圖徽甄選活動,吸引國人關注共同參與創作,期使民眾及國軍官兵瞭解戰役意涵。
貳、甄選作法
一、甄選主題:
以「傳揚古寧頭抗敵精神」為主題,彰顯國軍守護家園,奮戰不懈的使命。
二、甄選對象: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需檢附身分證明)。
三、收件日期:
自 5 月 10 日起至 6 月 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作品規範(作品格式範例如附件1):
(一) 參選作品應為參選人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作,不得為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可利用Creative Commons 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又稱「創用CC 授權條款」)取得相關資源,或可透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相關著作權使用規範。
(二) 參選作品應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內容須結合「古寧頭戰役75週年」及「鋼鐵意志守家園、古寧戰役定乾坤」等元素意涵。
(三) 手繪作品應以8K圖畫紙作圖;電腦繪圖作品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尺寸為200×200mm(尺寸包含3mm出血邊),解析度為600dpi;另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四) 圖徽形狀不限(圓形、盾形、角形或方形皆可),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避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五) 參賽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公共秩序。
(六) 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不予納評選作業。
五、繳件規定及報名方式:
(一) 作品繳交時應檢附「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2至4);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凡填
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
(二) 手繪作品繳交8K圖畫紙原稿;電腦繪圖作品應附作品光碟片或USB隨身碟【亦或上傳雲端空間,提供下載網址】(若有多件作品,應以1.2.方式區別)及A4紙排版列印彩色稿2份,參選作品檔案模式為CMYK模式,區分2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檔案(*.PSD、*.CDR、*.AI)及已完成圖層合併檔案(格式為*.jpg);不得將多位參選人之作品儲存於同一份光碟(USB隨身碟),以致衍生作業困擾。
(三)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參選人備妥上述資料後,以掛號郵寄: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紀念古寧頭戰役75週年圖徽甄選活動」。
參、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
收件時間截止後,由計畫執行組依作品繳交格式實施資格審查,於6月21日前完成評選作業。
二、評審編組:
邀集國內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依主題適切性(40%)、美術設計(40%)及創意表現(20%)等面向進行評審。
肆、得獎公告、獎勵及作品運用
一、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公告於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及「全民國防教育網」,並寄發得獎人員通知函;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獎勵:
(一)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幣制同)2萬元,得獎證書乙紙。
(二) 第二名:獎金1萬元,得獎證書乙紙。
(三) 第三名:獎金6,000元,得獎證書乙紙。
(四) 佳作三名:獎金各3,000元,得獎證書乙紙。
三、得獎作品運用:
配合「古寧頭戰役75週年」系列活動,於各類平面廣告、文宣品加印圖徽宣傳,並擇其績優作品委由青年日報社製作紀念徽章,發揮文宣效益。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不退件,複印稿不予收件,請參選者預留備份;另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作品寄送過程所需費用,亦不負責作品因郵件寄送過程造成毀損、變形或污穢等損害。
三、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非專屬授權國防部暨所屬機關(構)、部隊及學校用於文藝展示、出版及推廣等非營利需求,不受時間、地區、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並擁有重製、改作、發行及公開口述、展示、演出、上映、傳輸、播送之權利,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四、參賽者應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及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臨摹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撤銷其得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狀者,均悉數追回),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一人可投多件稿件參加甄選,但不得重複受獎,如有重複入選僅以較優名次計。
六、參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得獎名額,得經評審小組審議後,簽報核定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缺額獎項之獎勵金得併入佳作增額發放。
七、本案得獎金額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若為無薪資收入之被撫養者,則以撫養人為所得稅申報對象),故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由承辦單位依規定申報所得稅。
八、活動內容(如附件 5)及報名表請至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九、本案承辦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楊書豪上校,軍用電話:636625,自動線:02-8509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