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藝術領域非專長教師增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 陳艷芬
日期起迄 2020-09-24 00:00~2020-10-0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9-24 14:15:58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大里區內新國小109年9月14日內新小字第1090004236號函辦理。
二、 旨案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 各場次相關資訊如下:
1、 第一場次(主題:表演藝術):
(1) 時間: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 地點:本市中區光復國小藝文展演教室。
(3) 本場次可分為上午場及下午場報名,並請著輕便褲裝參加。
2、 第二場次(主題:視覺藝術):
(1) 時間: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 地點:本市中區光復國小藝文展演教室。
3、 第三場次(主題:音樂):
(1) 時間: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 地點:本市中區光復國小藝文展演教室。
4、 第四場次(主題:音樂備觀議公開授課暨音樂主題回流):
(1) 時間: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2) 地點:本市太平區新高國小。
(二) 參加對象:
1、 本市國小非藝術專業教師但擔任藝術領域課程授課教師參加。(請各校遴派至少1名)。
2、 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領域國小輔導小組。
3、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三日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3.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大里區內新國小)項下完成研習報名登錄,報名錄取資格以非藝術專長教師為優先。
4、 其它事項:
(1) 研習地點光復國小校內無法提供停車,請參加研習之教師,提早至附近周邊停車場或停車格停車,因停車空間有限,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
(2) 本案聯絡人:大里區內新國小林憶涵主任(電話:24852863分機710)。
三、 為利研習設場及相關準備工作,請惠予辦理下午場次研習之藝術輔導團團員公假時間,自上午11時開始。檢送旨揭實施計畫及藝術領域國小輔導小組團員名冊乙份,請詳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