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小教師組)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吳美蘭
日期起迄 2026-02-12 10:50~2026-02-19 10:50 更新時間: 2026-02-12 10:57:13
訊息內容

主旨:檢送114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子計畫十二、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
小教師組)實施計畫乙份,請轉知並惠予參加人員公
(差)假登記 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辦理。
二、師資培訓內容摘錄如下:
(一)研習日期:115年3月7日(星期六)及8日(星期天),本研
習以100人為限。一場次兩天,囿於課程內容及場地限
制,研習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
(二)研習地點:本市北屯區四張犁國小辦理。
(三)參與對象:本市各國小學校不具備國小教師證且尚未接
受 學生學習扶助師資培訓之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大學
二年 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其他非現職教學

人員。 欲擔任學校學習扶助班授課教師但尚未完成培訓
者,請務 必於授課前完成師資培訓。
(四)報名方式:
1、請至以下連結填寫google 表單報名(https://forms.
gle/eFUYzSbjNRSh4mWx7)。研習確定錄取者,將會以
電子郵件通知,並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24時前於
本局網頁上公告錄取名單。
2、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115年2月24日(星期二)17時前。如報名額滿,將會提
前關閉報名表單。
3、未於指定報名時間者,將不 予以錄取。研習每人限報
名一個科目,如重複報名者, 將不予錄取。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研習確定錄取者,請依電子郵件通知依限回傳最高學歷
之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文件(含學生證影本),以供
查驗身分;研習確定錄取者,請於研習當天攜帶上開紙
本影本文件,以供留存。
(二)課程中倘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者,則該課程
視 為缺課,將無法發予研習時數。
(三)研習結束後,將確認參與教師皆已完成上午及下午簽
到、退(課程間會隨機點名),始核予研習時數證書(證書
請妥善保存,遺失者恕不補發)。
(四)因應研習需求,請研習確定錄取者研習當天攜帶筆電,
以利課程進行。
四、檢附研習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