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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114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 理。 二、旨述研習係提升家長及學校相關人員對情緒行為障礙、自 閉症兒童及青少年之溝通技能與正向教養成效,相關研習 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之 家長。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主任、 承辦人員、特殊教育教師或特殊教育學生班級導師。
3、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特教 助理人員。 (二)辦理方式及時間(採實體研習及線上非同步研習,請依需 求擇1場次參加): 1、實體研習:訂於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 午12時,假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 (地址: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辦理。 2、線上非同步研習:訂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115 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研習影片及相關資訊將寄至 報名時填寫之電子信箱。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實體研習: (1)請家長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掃描QR Code 或連結網址完成報名程序。若不便掃描QR Code, 請家長填妥報名表,並交給學生所屬學校,請學校 承辦教師協助報名。同1位學生之家長報名以2名為 限,學生不需參加。 (2)請學校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至「全國 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完成報名。 2、線上非同步研習:請參加之家長及學校人員於114年12 月25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報名。 (四)注意事項:參與研習具教師身分之家長,請於「全國特 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時
之備註欄註記「家長」。另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研習 時數3小時。 (五)聯絡人: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老師(電話: 04-25205563分機212)。 三、檢附「臺中市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 習—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及青少年之正向教養和溝 通技巧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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