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及青少年之正向教養和溝通技巧研習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陳慧媚
日期起迄 2025-12-02 11:40~2025-12-09 11:40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114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
理。
二、旨述研習係提升家長及學校相關人員對情緒行為障礙、自
閉症兒童及青少年之溝通技能與正向教養成效,相關研習
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之
家長。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主任、
承辦人員、特殊教育教師或特殊教育學生班級導師。

3、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特教
助理人員。
(二)辦理方式及時間(採實體研習及線上非同步研習,請依需
求擇1場次參加):
1、實體研習:訂於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
午12時,假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
(地址: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辦理。
2、線上非同步研習:訂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115
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研習影片及相關資訊將寄至
報名時填寫之電子信箱。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實體研習:
(1)請家長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掃描QR Code
或連結網址完成報名程序。若不便掃描QR Code,
請家長填妥報名表,並交給學生所屬學校,請學校
承辦教師協助報名。同1位學生之家長報名以2名為
限,學生不需參加。
(2)請學校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至「全國
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完成報名。
2、線上非同步研習:請參加之家長及學校人員於114年12
月25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完成報名。
(四)注意事項:參與研習具教師身分之家長,請於「全國特
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時

之備註欄註記「家長」。另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研習
時數3小時。
(五)聯絡人: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羅老師(電話:
04-25205563分機212)。
三、檢附「臺中市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
習—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及青少年之正向教養和溝
通技巧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