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何宜芳
日期起迄 2025-10-15 16:10~2025-10-22 16:10 更新時間: 2025-10-15 16:11:57
訊息內容

主旨: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函及考試院、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