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誠徵課後照顧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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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5-22 09:00~2025-06-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2 09:09:20
訊息內容

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誠徵課後照顧班教師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中華民國104年07月22日修訂〉。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別

    1.課後照顧班教師若干名,按實際需求依名次錄取。倘若學期中因參與人數減少致減班,由教務處全權調整減、併班及教師任教、任班事宜。

    2.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需經本校同意者,方得離職。

三、甄選方式:意者請將報名表於114年6月8日(日)前寄(送)達本校警衛室,經本校書面審查通過者,以電話通知安排訪談,錄取者依相關法規聘用之。 

四、課後照顧服務時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學年下學期1月31日結束止,實際上課日期以臺中市教育局發佈之行事曆為依據。聘期結束,再重新招考。

    1.課後班到校時間:每天上課前10分鐘,到校準備課程。

    2.課後班離校時間:學生放學時間為下午5:40-6:00,由老師輪流值勤導護工作,導護老師需等所有學生由家長接回後,始可離校。

    3.服務內容:生活照顧、家庭作業指導、閱讀指導、團康體能、藝術探索、詩詞背誦、英語歌謠等,期末需呈靜態展示。

五、報名資格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情事者。

   (二) 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六、所需證件資料

    1.繳交報名表(需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合格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3.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4.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5.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七、錄取公告: 114年6月16日(一)10:00公布於益民國小校網。

八、錄取後報到時間: 114年6月17日(二)上午11:00到12:00,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九、聯絡電話: 04-24834970轉712 註冊組 陳老師。

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誠徵課後照顧班教師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