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提出重行敘定薪級申請函釋。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許素禎
日期起迄
2025-07-02 00:00
~
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02 08:41:35
訊息內容
教師曾任公立功力幼兒園代理年資得否採計年資函釋.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