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3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882號函辦理。二、 教育部依113年3月8日修正生效之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子法及相關函示規定,修正綜整教育部性平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項下之QA資料資源及表單,各單項流程項下更新之QA資料及表單已於114年2月3日分別掛載於性平網。三、 教育部將性平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項下整體資源彙編為旨揭QA手冊,本手冊電子檔上傳掛載於性平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綜合性參考資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