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博屋瑪國小謹訂於114年6月26日(四)下午1時30分,於本校2樓校長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4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分發至本校教師資格,請準時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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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管理員 |
| 日期起迄 | 2025-06-26 00:00~2025-07-0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6 10:27:52 |
| 訊息內容 |
一、本校謹訂於本(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於本校2樓校長室召開教評會審查,務請親自出席。 二、請分發至本校之教師,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並於本年6月26日(星期四)中午1時10分前至本校1樓人事室報到: (一)將填妥之「新進教師簡歷表」、「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相關證件資料之正本,攜至本校人事室進行資料初審,並參加後續教評會審查。 (二)上開「新進教師簡歷表」請先填妥後掃描,E-mail至wsf2578@gmail.com。 (三)報到時請攜帶下列學經歷證件正本 (正本查驗後歸還,並備妥影本,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排列): 1、錄取分發函、複試成績單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大學、研究所)。 4、合格教師證書。 5、歷年敘薪通知書、聘書(含職前年資證明)(無則免附)。 6、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無則免附)。 7、歷年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8、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資料。 9、退伍令及大專集訓證明(無則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11、大頭照1吋電子檔 (請E-mail至wsf2578@gmail.com)。 1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薪資入帳用-可後附)。 13、其他如有代理教師年資、留職停薪年資,請檢附相關文件。
三、請於114年8月1日前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含最近3個月胸部X光透視)合格表。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4-25911487分機64人事室吳主任;地址:42454 臺中市和平區達觀里東崎路1段育英巷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