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勞工局訂於115年3月13日、3月20日及3月27日舉辦「115度第一季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暨案例說明會」,惠請貴單位踴躍派員並轉知所屬參加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林楷庭
日期起迄 2026-02-26 16:10~2026-03-05 16:10
訊息內容
一、 有鑑115年勞動法令新修法,為強化本市之公務機關及國公營事業之法令遵循,降低勞資爭議及違規風險,針對前開單位舉辦4場次「115年度第一季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暨案例說明會」,課程內容及場次詳如場次一覽表。
二、 本季課程除以勞動基準法為核心,針對最低工資法調整、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併同新增國定假日等重點變革一併說明,更彙整現行實務常見違規態樣,重點解析工資、工時及休假制度之基本原則,並納入勞工離線權益保障及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認定原則等實務案例。
三、 活動時間與地點:
(一) 115年3月13日(五)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假經濟部大里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大會議室(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工業路2號)
(二) 115年3月20日(五)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假東區勞工服務中心3樓綜合活動中心(臺中市東區仁和路362之1號)
(三) 115年3月27日(五)上午8時40分至下午16時30分,假市政大樓惠中樓3樓3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四、 課程詳情及報名請至本局網站「互動交流/線上活動報名」(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NewAdvocacy)查詢。報名請輸入公文文號「____」。
五、 本活動為免費、不供餐、未提供學習認證時數,活動名額有限、報名期限屆至或額滿即截止報名。會場周邊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另為響應節能減碳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水杯。
六、 另有關停車事宜:
(一) 所參加之場次如位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得於活動當 日持本函於「附屬平面層停車場」及「地下一樓停車場」 免費停放。
(二) 所參加之場次如位於「陽明市政大樓」,得於活動當日持本函於「附屬平面層停車場」及「第二停車場」 免費停放。
(三) 依前項方式停車者,請務必按鈕取晶片磁釦進場(如用電子票證出入場,將無法取消扣款作業),配合 「車頭朝外、面向車道」停放,並於本函直接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_、姓名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以節省銷單(磁)等候時間,並於活動結束後持本函至本府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交通局櫃檯,或惠中樓B1收費亭,辦理銷磁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
(四) 如所參加場次位於其他會場,請逕至活動報名網站查詢停車相關資訊。
七、 為提升違法事業單位及新成立事業單位之法遵能力,並強化勞資雙方勞動權益知能,提供相關資料歡迎多加運用下載:勞動部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本局事業單位常見違法案例手冊(網址: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25/2229946/2731425/2731433/post)及本局新設立事業單位勞動基準法令遵循手冊(網址: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09/1366939/1448895/)。
八、 如有勞動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勞動消息,可至本局網站首頁「勞動基準法專區」,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5200、1999專線,或至本府新市政服務櫃檯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