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學生輔導法辦理。二、113年4月3日地震發生後,恐引發學生心靈不安,爰請各校全面啟動災後輔導機制,由導師適時關懷輔導學生,並視學生狀況連結二級輔導資源,經評估倘須三級輔導處遇者,依規轉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由專業輔導人員依個案情形提供相關輔導服務 。三、另請學校轉知家長多加留意孩子近期情緒反應,倘出現焦慮不安、無助或容易受驚嚇等反應,可尋求學校輔導室協助。四、各校倘有輔導專業諮詢需求,可與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各分區中心聯繫,電話如下:(一)山區:04-2520-0998#9。(二)海區:04-2626-0158#9。
(三)屯區:04-3507-2281#11。(四)中一區:04-2201-2371#9。(五)中二區:04-2358-4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