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0685號函辦理。二、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有18萬2,868名考生於231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三、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四、對於有意願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試務工作人員者,請先行確認無前開需迴避之情形,逕洽各考場學校,並請核予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對於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協助辦理試務工作有功人員,請本權責核予敘獎。五、檢附中投考區115年國中教育會考考場學校名單(臺中市部分)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