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12號函辦理。 |
| 二、 |
本局前以114年11月18日中市教中字第1140107837號函及114年12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140119963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國中小學生暑期英語學習及拓展與海外青年志工交流機會,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星期五)。 |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24日(星期五)。 |
| 三、 |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將115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學校經費申請表(核章版)資料1式3份及申請補助經費彙整表1份,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惠媚課程督學,另併同將相關電子檔(Word檔、Excel檔)寄至amei@tc.edu.tw信箱,俾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
| 四、 |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1次核定補助,則不再重複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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