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訊息分類 甄選招生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1-09 17:40~2026-06-30 17:40 更新時間: 2026-01-09 17:49:20
訊息內容

壹、 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

三、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四、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五、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貳、 報名對象與資格

一、報名對象:具備資優學生身分且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至五年級之學生。

二、報名資格:

(一)初選: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年級至五年級資優學生(含實驗教育資優學生),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114學年度上學期學校舉辦之所有定期評量,各科之評量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之加總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且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資優教育授課教師及普通班導師觀察推薦表(附件二)均達80分以上,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複選:通過初選者。

參、 報名日期

一、初選報名日期:115年3月2日(星期一)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時不受理。

二、複選報名日期:115年3月30日(星期一)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時不受理。

肆、 報名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輔導室(臺中市北區民權路220號)。

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