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
日期起迄
2026-02-03 11:30
~
2026-03-31 11:30
更新時間: 2026-02-03 11:35:08
訊息內容
1150201生效-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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