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新聞局114年12月29日中市新企字第1140009715號函辦理。二、為加強學生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及配合交通部四季交通安全宣導專案,請貴校協助於網站、LED 或CMS 加強宣導及提供資料:(一)宣傳標語文字:1、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不滑手機。2、遵守號誌再走路,平安不迷路。3、走斑馬線不亂穿,安全看得見。4、清晨黃昏亮衣穿,車輛更容易看見你。(二)每月播放成果,請於當月月底前於Google 表單(https://pse.is/8hqtem)填報播放次數等資料。(三)播放之佐證資料(照片或截圖)請拍照留存,於季末依附件格式填妥後逕寄新聞局承辦人電子信箱,俾憑製作成果資料(如附件),以利向交通部提報本府宣導成果。三、本案聯絡人:新聞局許佩慈辦事員,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215,電子信箱:peitzu0620@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