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市113學年度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計畫辦理。 |
二、 |
為推動海洋教育,並鼓勵本市國中小學生藉由設計編繪海洋相關文字畫,加入創意元素,激發學校師生知海、愛海、親海之意識,特辦理本案計畫。獲選之優質創意文字畫圖像,將作為臺中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文宣品,達成宣傳推廣海洋教育之目標。 |
(一) |
徵選組別:分為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共4組。 |
(二) |
各組參賽作品收件日期、需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
1、 |
收件日期:114年2月24日(星期一) 至3月7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1)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每校每組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三件,每生限送1件作品。 |
(2) |
國中組: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每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6件,每生限送1件作品。 |
3、 |
需繳交文件: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提供紙本,若為電腦繪圖之作品,請先上傳至以下連結:(https://forms.gle/AJh3QSeL4AV6Cf4R6)再投寄紙本報名表、智慧財產授權書與同意書各1份,併同報名統計表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55號,黎明國小教務處收。 |
4、 |
送件作品由本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運用,不另行退件,切勿一稿多投。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南屯區黎明國小學教務主任:王唯芝(2251736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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