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組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4-22 00:00~2024-05-2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22 10:48:45
訊息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中市教小字第1130030292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目的:俾使教科用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13年5月6日(一)~113年5月21日(五)。
四、評選日期:113年5月22日(三)。
五、評選地點:本校學府藝廊。
六、作業內容說明: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用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五)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總務處(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四)遴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 送達樣書或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至於樣書封底。
   (二)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三)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四)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五)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以書面資料列表說明之。
  (六) 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於113年6月14日(五)前自行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八、業務承辦人:蔡志輝老師、蕭妃旻老師、林素數主任。
       聯絡電話:(04)2339-6119,分機711 傳真:(04)2330-6040
       地址:413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新埔路239號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