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新增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新制圖卡,以及「各類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問答輯」等相關作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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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公文轉知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林宸璽 |
| 日期起迄 | 2026-02-05 15:40~2026-03-31 15:40 更新時間: 2026-02-05 15:41:00 |
| 訊息內容 |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0405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修正部分之適用對象涉下列學校教師(詳參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一)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三、 旨揭問答輯及作業規範等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外國人健康管理/最新消息專區(或縮網址https://gov.tw/fHQ)下載及運用。 四、 若有問題逕洽衛生福利部,電話(02)2395-9825分機3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