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霧峰衛生所-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高峰期擴大使用】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林宸璽
日期起迄 2026-01-16 12:10~2026-02-28 12:10 更新時間: 2026-01-16 12:11:56
訊息內容

💖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高峰期擴大使用】看這裡 💖

🗓 疾管署公告擴大使用期間
👉 115 年 1 月 20 日 至 115 年 2 月 28 日

經醫師評估✅「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無須快篩即可用藥:
✔醫事單位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3 年級學生
✔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 同住者或其主要照顧者
✔禽畜養殖等相關產業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其他人口密集、易發生群聚之機構人員(如軍營等)

📌 請特別注意
🔔 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符合之身分
🏥 臺中市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皆有配置公費藥物
💊 是否使用公費藥劑,仍須由醫師依專業評估決定

想知道更多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資訊看這邊 👇
https://gov.tw/5oY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防疫資訊看這裡💛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ux.6e03ul4j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