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訊息分類 公文轉知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林宸璽
日期起迄 2025-08-29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9 08:24:55
訊息內容

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保險期間

自114年8月1日上午0時起 至 115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被保險人資格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

理賠受益人

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則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但無法定繼承人者,受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1.被保險人之監護人。2.實際扶養被保險人之人。3.其他被保險人最近親等之家屬,如有同親等者,以尊親屬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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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該知道 之 學生團體保險是什麼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w6JQpDSzt0&t=33s

【爸媽該知道 之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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