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學年度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陳晉華
日期起迄 2024-08-13 00:00~2024-08-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13 14:08:45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案,請協助轉知相關人員報名及應試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3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598號函辦理。
二、 本案資訊摘要如下,請應試者詳閱甄選簡章:
(一) 報名方式:於113年8月14日至113年8月16日期間至東區成功國民小學報名,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郵寄或網路報名(報名資格詳如甄選簡章)。
(二) 徵選缺額:
1、 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計55名(缺額及分區一覽表如簡章附錄一)。
2、 甄選缺額依鄰近行政區劃分,計分5區(每區錄取名額10名至12名),應考者只限選擇1區報名,錄取後不能跨區分發。
(三) 甄選方式:應考者應於113年8月22日依排定之甄選時間,提前30分鐘至東區成功國民小學報到,並於上午9時起依排定順序開始面試。
(四) 公告成績:於113年8月23日下午2時前公告成績。
(五) 複查成績:於113年8月23日下午2時至4時提供應考者複查成績。
(六) 錄取公告:於113年8月26日下午5時前公告錄取人員。
(七) 錄取人員公開分發: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應於113年8月28日下午1時30分前,至東區成功國民小學報到及參加公開分發。
(八) 錄取人員待遇及制度:
1、 錄取人員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以契約進用,113學年度契約開始時間及工作期間自113年8月30日至114年7月31日(1年1聘),且依國教署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附表,由第1級開始起算薪資(月薪為3萬1,725元)。
2、 若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學生仍有需求及障礙程度符合規定,且考核該員服務績效良好及有適當經費來源,由學校及幼兒園提出申請,經本局評估後得予續聘,以1年1聘為原則。
(九) 重要注意事項:
1、 請應考者務必依簡章規定期程辦理報名、應試、複查成績及分發等事項,逾期恕不受理。
2、 應考者於排定面試時間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3、 錄取人員分發時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 本案「113學年度臺中市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請應考者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113學年度臺中市契約進用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專區」下載參閱。
四、 請國民小學與其附設幼兒園務必互相轉知本案相關資訊,並請有意願報考之應考人務必詳閱簡章,避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