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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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公告 |
| 公告單位 | 輔導組長 林盈芳 |
| 日期起迄 | 2025-12-11 11:20~2026-01-16 11:20 更新時間: 2025-12-11 11:34:04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鑑定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二)初選報名資格: 就讀臺中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 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含實驗教育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三)學生初選報名程序:
(四)學校初選團體報名程序: 2、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 (1)就讀學校檢齊學生初選報名資料,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審查學生鑑定報名資格及表件。 (2)將初選團體報名學生名冊、初選鑑定安置報名表、法定代理人觀察推薦表及相關表件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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