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函以,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 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賴碧如
日期起迄 2025-10-02 08:40~2030-10-09 08:40 更新時間: 2025-10-02 08:40:5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併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二、查上開教育部函略以,旨揭教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爰請符合條件得辦理改敘薪級教師,檢附相關文件向人事室申請辦理改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