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表」乙份,請惠予協助查填,請查照。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2月2日府教學字第1130025737號函辦理。 |
二、 |
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12)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
三、 |
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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