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
訊息分類
校務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張淑娜
日期起迄
2023-12-27 00:00
~
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7 16:54:03
訊息內容
1121220-關於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