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
訊息分類 校務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張淑娜
日期起迄 2023-11-15 00:00~2024-11-22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15 17:42:28
訊息內容

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檢送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及其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