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融合教育知能研習-融合環境中身心障礙學生之校園霸凌防治實務研習」,請所屬教師踴躍報名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4-11-20 00:00~2024-12-04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0 09:02:59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本局辦理「

 

,並請有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校務必薦派1人參加,且惠予參與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本市113年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述研習係強化教師瞭解在融合環境中普教、特教與輔導間合作機制之重要性,建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校園霸凌議題之認識,相關研習資訊摘要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對象:
1、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業務承辦人員,且校內有安置身心障礙學生者,每校請務必薦派1人參與。
2、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二) 時間:1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三) 方式:線上同步研習。
(四) 聯絡人: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呂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五) 報名暨公告錄取方式:
1、 請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至「臺中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並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相關資料,以完成報名程序。
2、 錄取名單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查詢,預計於113年12月3日(星期二)以E-mail通知錄取人員研習相關資訊,故報名時請確認E-mail帳號正確。
(六) 注意事項:
1、 研習需於課程開始及結束30分鐘內線上簽到、線上簽退暨填寫回饋單。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將依錄取人員填寫簽到、簽退及回饋情形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2、 錄取人員請於113年12月11日後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如有研習時數相關疑問請於113年12月11日至113年12月18日期間致電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查詢,逾期不受理。
三、 檢附「臺中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融合教育知能研習─融合環境中身心障礙學生之校園霸凌防治實務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