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年度瑞城國小進用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2-07 00:00~2022-02-11 17:00
訊息內容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111年度進用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0年8月26日府授教秘字第1100199665號函,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乙名。

(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三)工友人力替代方案。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能擔任學校校園園藝綠美化、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2.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佳。。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

3、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5、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9、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10、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11、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12、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13、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每日以8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註:1、原則每週休假日二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2、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該等假日需與工作日對調時,得配合學校運作與任務需要調整之。

五、工作內容:

  • 協助學校行政、教師教學支援與電腦文書處理工作。
  • 校園花草樹木綠美化之維護整理。
  • 學校信件郵寄處理、協助事務採買。
  • 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

 (一)採月薪支給,依臺中市政府規定給予月薪新臺幣25,250元,調整時亦同。

(二)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繳。

(三)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七、僱用期間:

  • 進用日起聘,約滿後每年依考核成績續約僱用。
  • 試用期從進用日起一個月內,試用合格後正式簽約。
  • 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八、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
      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
      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 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九、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自行下載或自本校網站中下載使用。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之上班時間(8-16時)至1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親送至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𥕥主任。

      (地址:臺中市大里區美村街196號;電話:04-24923397轉761)。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應填寫報名表、履歷表(請貼妥最近3個月兩吋半身照片)及相關報名文件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報名表、履歷表、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

3.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無者免附)

6.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

(二)面試(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 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分低於70分不予錄取。
     

十一、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面試者請於當日上午9時20分前至總務處報到,並依通知次序面試。

 (二)地點:本校二樓行政會議室

十二、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公告: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11年2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將甄選作業完成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2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正本1份。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111年度進用行政助理甄選報名表

編號:       (由本校填寫)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黏貼2吋

 

半身脫帽

 

照片

(請於背後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性            別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  話

 

手   機

 

E - m a i l

 

學    歷

 

證    照

 

殘障類別

(無者免填)

                  障礙

殘障等級

□輕度  □中度  □重度

經    歷

 

 

 

※請依序裝訂

1、     □履歷表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影本

5、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其他專長證件影本     

7、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二吋半身照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黏貼於本表右上方)

8、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簽章: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行政助理甄選 履歷表

姓      名

 

性別

 

年    齡

 

照片粘貼處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E-mail

 

工  作 經 歷

公司行號

職稱

任職起迄期間

1

 

 

 

2

 

 

 

3

 

 

 

4

 

 

 

 

專長

 

1.

2.

3.

個  人

 

簡   歷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111年度進用行政助理甄選繳交文件

1.身分證影本(請黏貼)

正面

反面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請黏貼)(無者免附)

正面

反面

 

以下請依序附於後裝訂(A4格式)

3.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免附:填0)。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影本共       件。

5.其他專長證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0)。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行政助理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應徵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111年甄選行政助理,如服務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用資格,由學校依規定予以解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

    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九、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此    致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公)

                    (私)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