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09年度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活動事宜,鼓勵教師參加!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0-07-03 14:00~2020-08-0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7-03 14:04:51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稱防治準則)暨109年度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依防治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項規定略以,於本準則108年12月24日修正施行前,已持有進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仍得擔任調查專業人員;自108年12月24日起,需持有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提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後,方得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 |
1、 |
初階:109年8月4、5、6日(星期二、三、四) 8時至17時30分。 |
2、 |
進階:109年8月11、12、13日(星期二、三、四) 8時至17時30分。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R116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 |
(三) |
參加對象:本府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治與處理相關行政人員,每校限1人報名,以校內尚無經培訓合格並列為人才庫者優先錄取,次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140人。倘校內無完成培訓之人才庫人員,請務必指派1名相關業務人員參加,其餘學校請依說明二評估校內需求後積極薦派人員參加,如有尚餘名額方對外開放予法學專業人員參訓。 |
(五) |
研習注意事項將於活動前3天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錄取人員。 |
四、 |
本案研習報名期間自109年6月29日(星期一)起至活動前一週止,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初階培訓研習代碼:2877923,進階培訓研習代碼:2877929),並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及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五、 |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市烏日區九德國小戴筱玲主任,聯絡電話:04-23366540轉821。 |
六、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研習時請承辦單位及參加人員遵照防疫新生活運動規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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