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修正發布「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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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1-30 12:10~2026-06-30 12:10 更新時間: 2026-01-30 12:13:28 |
| 訊息內容 |
有關教育部於115年1月14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088A號令修正發布「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一案: 一、為鼓勵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從事行政工作,為教育投注心力並促進校務發展,爰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增列第十一款行政工作獎金 ,定明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個人工作負擔繁重情形,就工作表現優良者分級支給行政工作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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