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訂定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1-13 17:40~2026-12-31 17:40
訊息內容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