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修正「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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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2-20 00:00~2025-05-2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20 15:12:51 |
| 訊息內容 |
「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14年2月6日修正發布。 一、本要點本次修正主要係刪除榮譽紀念章規定並相應修正法規名稱、提高獎勵金及特殊功績勳績撫卹金發給標準,以及除服務獎章外之勳章、獎章獎勵金改採即時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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