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宣導】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6-01 00:00~2025-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6 20:01:55 |
| 訊息內容 |
緣起: 每日工時(正常+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60小時。 覈實加班、適時關懷 加班要件:經指派、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 請主管應覈實指派加班,並考量急迫、必要及合理性,應併同檢視同仁當月加班情形,加班後應給予適當之休息,並適時關懷,避免超時工作。 定期檢討勤休制度妥適性 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 另鑑於113年1月1日(含)後加班補休將自115年1月1日陸續屆期,人事室提醒同仁~ 有明顯累積加班時數而未補休情形之人員,請其務必完成排定加班補休日期,如期於114年12月31日前將113年1至6月份之加班補休時數請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