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有關教育部為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以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3591A號令廢止該部95年6月20日台人(三)字第0950072395C號令等4則解釋令,另併同停止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相關解釋函68則,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停止適用),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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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事項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1-04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5 14:5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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