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8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曾于秦
日期起迄 2026-01-20 14:40~2027-01-27 14:40 更新時間: 2026-01-20 14:41:31
訊息內容
說明:

依據本府115年1月15日府授客文字第115001151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