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停止適用「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補(捐)助辦理家庭教育活動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李淑珍
日期起迄 2025-12-18 10:20~2025-12-3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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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補(捐)助辦理家庭教育活動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