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國小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費用優待補助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曾于秦
日期起迄 2025-02-07 00:00~2026-0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7 08:27:1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星期五)止。
三、 舊案申辦請檢具印領清冊及收支結算表,免備文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憑辦。
四、 如有新案,請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檢具申請書、證明文件(影本)函報本局核准後,始得申領。
五、 檢附印領清冊(含範例)、申請書(含範例)及收支結算表各1份(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