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豐富美 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爰辦理旨揭計 畫。 |
| 二、 |
本案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每校核定總金額新臺幣( 以下同)2萬元為上限,又教育部補助總金額80%,爰每校補 助額度最高以1萬6,000元為上限,其餘20%由學校自籌。 |
| (二) |
檢附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各1份,免備文逕送送臺中市豐原區福陽國民小學(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綠山巷83 號)教務處高惠貞組長(04-25291101分機 611)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13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活動申請,電子檔(word檔及核章掃描PDF檔)請寄至gallery@fuy aes.tc.edu.tw。 |
| (三) |
依申請表送達時間為補助順序,並以111–113學年度上學 期未獲補助學校為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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