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曾于秦 |
日期起迄 |
2024-11-29 00:00~2025-12-06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9 13:02:02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函辦理。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國教署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請各校審慎考量手語師資之需求,積極宣導並鼓勵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
(一) |
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請受薦派教師填具報名表(如附件)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P37w8KtGL4ZyzJuX9)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
(二) |
報名表經學校逐級核章後,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前將正本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特殊教育科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
四、 |
錄取名單預計於113年12月22日(星期日)前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
五、 |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1月至114年6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六、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 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七、 |
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請受薦派教師於報名時一併申請。 |
八、 |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923743634b9b49158aae0a33c092c50d),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供參。 |
九、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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