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曾于秦
日期起迄
2024-10-07 00:00
~
2025-10-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7 09:07:2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0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D號函辦理。
二、
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旨案修正規定各1份,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小姐,電話:(02)7736-6812。
387040000E_1130086368_ATTACH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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