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曾于秦
日期起迄 2024-10-07 00:00~2025-10-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7 09:07:2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0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D號函辦理。
二、 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旨案修正規定各1份,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小姐,電話:(02)7736-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