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紀孫弘
日期起迄 2024-07-25 00:00~2024-08-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25 07:33:1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2750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以本市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含私立及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112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全校弱勢學童比例較高者為優先)。
三、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90分鐘,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含中間休息),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共計2個學期。每學期配對完成開課後,每次上課需為相同學童,請勿找不同學童上課,避免影響大學伴備課。
四、 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五、 預訂於113年8月19日(星期一)召開線上計畫說明會議,詳細議程將另行發文通知。
六、 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期1年(12個月,約2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計畫申請時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填寫線上表單於雙語學伴計畫網站(https://etutor.moe.gov.tw/bd/)完成申請。
七、 114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八、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謝宛蓉小姐,電話:(04)22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