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兼任人事 陳愛真
日期起迄 2024-01-02 00:00~2024-08-0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2 1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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