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為行銷臺中城市意象及推廣動畫產業,本局補助動畫電影《妖怪森林》製作,該片預計於明(113)年1月19日於全臺院線戲院上映,為推廣臺灣動畫電影及在地文化特色,配合電影上映辦理旨揭繪畫比賽活動,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發揮創意,以「和自己的妖怪交朋友」為靈感,畫出心目中「妖怪」的神采樣貌,創作出富有想象力的精采作品。 |
| 二、 |
為周知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踴躍參與活動,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以下訊息: |
| 1、 |
至《妖怪森林》粉絲專頁「繪畫比賽」貼文(112年12月11日17:00公佈),下載電子線稿或影印,以A3白紙(29.7x42cm)制式規格列印(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
| 2、 |
參加比賽者需填寫圖稿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資料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
| 3、 |
前揭電子線稿及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下載連結:https://reurl.cc/v6rvEj |
| (二) |
參加資格:全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 (三) |
徵件時間:112年12月11日(一)至113年1月10日(三),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規定地址。 |
| (四) |
收件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58號3樓「《妖怪森林》繪畫徵件小組收」 |
| 1、 |
第一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
| 2、 |
第二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
| 3、 |
第三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
| 4、 |
優秀獎:獎金5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0名。 |
| 6、 |
參加獎:投稿並符合參加辦法者,前500名可獲得妖怪森林電影票(首輪電影交換券)。 |
| (六) |
比賽結果公佈:得獎作品將於113年1月22日(一)17:00公告於《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
| 三、 |
貴單位所轄建物如設有媒體螢幕或跑馬燈等設備,請協助宣傳以下訊息: |
| (一) |
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徵件,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0日截止,前500名參加者送《妖怪森林》首輪電影兌換券,比賽總獎金15,000元,詳情參考《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
| 四、 |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更多活動內容請參考《妖怪森林》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LaqiMov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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