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兼任人事 陳愛真
日期起迄 2022-03-14 00:00~2025-03-2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14 16: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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