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費費率調整為4.69%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1-22 00:00~2016-01-29 00:00 更新時間: 2016-01-22 08:54:12
訊息內容

主旨:有關一般保險費率、平均眷口數、補充保險費率以及利息、股利、租金、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扣繳門檻調整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31日衛部保字第1041260973號公告(如附件1)、104年12月2日衛部保字第1041260847號令(如附件2)及本署104年10月20日健保財字1040031785號公告(如附件3)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費費率調整為4.69%;公民營事業機構的投保單位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由0.62人調整為0.61人,均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率調整為1.91%;利息、股利、租金、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扣繳門檻調整為2萬元,均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四、隨函檢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一)至(三)乙份(詳附件4),請貴單位依規定彙繳健保保險費及扣繳補充保險費。

五、如對本次調整有任何疑義,請洽本署中區業務組,電話:(04)22583988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