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訊息分類 計畫辦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3-10-02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02 09:54:53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83607號函辦理。

二、以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國立中小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及法務部矯正署轄屬矯正學校(國中部)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為補助對象。

三、補助計畫內容、申請期程及繳交證明文件等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