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 |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0-09-01 00:00~2020-09-08 23:50 更新時間: 2020-09-01 11:44:39 |
| 訊息內容 |
一、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簡章。 二、請在9/4(五) 前將作品和報名表(複選參賽通知寄送地址先不用填)交到學務處進行校內評選。 三、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 1.、繪畫類: (一)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繪畫類限國小組選送,水墨畫類、版畫類作品請勿選送本類。 2.、西畫類: (一)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 律不得裱裝。 (二)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 過全開畫紙,最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 原則。 (三)高中(職)組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3、書法類: (一)各組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 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二)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 不收。 (三)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四)國中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五)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 68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六)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凡臨摹作品一律不予評審)。 (七)特別注意事項: A.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臺中市立臺中 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 現場書寫之作品送決賽審查,現場書寫簡章如附件一。 B.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未參加現場書寫者,不予送件參加決賽審查。 4、平面設計類: (一)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作品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二)國小組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三)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 39 公分×108 公分或 78 公分×54 公分),最 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四)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 78 公分×108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 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五)各組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六)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七)高中(職)組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5、漫畫類: (一)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二)國小組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圖畫紙。黑 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三)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 分)圖畫紙。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 稿,需附 tif 檔之光碟。 (四)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 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 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五)高中(職)組參與決賽時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6、水墨畫類: (一)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二)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不得 裱裝(可托底)。 (三)高中(職)組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 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四)高中(職)組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7、版畫類: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二)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超過 120 公分×120 公分,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板。 (三)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四)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應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無透明膠片、未乾透 者不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