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運動部委託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女子壘球聯賽」競賽規程1份。 |
| 訊息分類 |
學務 |
| 公告單位 |
體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0-28 07:40~2026-02-13 07:40
更新時間: 2025-10-28 07:46:45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運動部114年10月23日運授全字第1140051112A號函辦理。 |
| 二、 |
參加旨揭聯賽之學校,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將酌予補助該校球隊組訓費(甲級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乙級10萬元),及比賽期間之交通、膳雜等參賽費用。106學年以前未曾組隊註冊參加聯賽,114學年度新組隊報名本聯賽學校球隊,每隊補助15萬元。 |
| (一) |
參賽之職、隊員如涉及違反性別平等或兒少等相關法令規定(包括經依法裁罰、公布姓名、尚在紀律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中、相關調查程序中),無論是否具有相應職務之證照或資格,均不得聘用及報名本賽事。 |
| 2、 |
應具有學校開立之聘書、在職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相關文件,始得完成報名。 |
| 1、 |
參賽學校於各階段第一場賽事前,攜帶比賽球棒至大會指定地點由現場執法裁判長及臨場技術委員共同檢驗球棒並造冊備查。 |
| 2、 |
檢驗合格球棒底部將黏貼專屬球棒貼紙並註記檢驗日期。 |
| 3、 |
比賽期間參賽學校需將合格球棒放置大會設置之區域。 |
| 4、 |
比賽球棒需經大會檢驗、黏貼專屬球棒貼紙並註記檢驗日期,如未達標準將視為違規球棒。 |
| 五、 |
本賽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高中體總承辦人陸棋宣先生,聯絡電話為(02)2783-6363分機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