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15 11:40
~
2025-12-31 11:40
更新時間: 2025-10-15 11:44:39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及考試院、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
387210000A_1140314187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40314187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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